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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Between》- 陳以軒

觀看照片時,我們的眼睛總習慣先找尋照片中的「主體」,然而陳以軒卻試著顛覆這樣的視覺習慣。在《In Between》這本兩百來頁的小書裡,他運用裝禎巧妙地讓每張照片中的人臉、雙眼、動物的頭等等人們雙眼習慣聚焦之處,消失於書本翻開的兩頁之間⋯⋯


訪談 / 林問亭

VOP __ 請談談《In Between》的開始,這些照片在拍攝時就已經打算做成這本書了嗎?

陳 __ 不是。其實這些照片幾乎都是手機拍的⋯⋯這樣都一直在去神秘化。(笑)很難講這本書當初是怎麼開始做的,現在不管是我寫的文字論述或是它對我和觀者達到的效果,都不完全是我當初所想像的;當初就是想開個玩笑而已。我在美國的時候有門做書的課,當時其實在做那門課的期末作業。那是最初的版本,後來我刪照片、重新編輯、考慮要滿版的效果,才修成最後這個樣子。最開始做的時候,這本書大概是letter size的一半,照片也不是滿版。有些照片本來還不夠大,我就把它拉大,然後用photoshop直接加像素。我常常覺得影像就是影像,就算不是所謂的好照片,裡頭還是記錄著重要的資訊跟回憶,因此我對我們所認知的影像品質那個「好」,會懷疑究竟是不是絕對的。因為有這本書,我可以把這些照片變成我這個想法下的作品。再加上那時候是我去美國三年的第二年,剛跟女朋友分手、心情很差的狀況下,就有點想看看過去這一兩年對我來說的「in between years」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便藉這個機會把手機的照片全部放進來。VOP這期(編案 : 指第11期)的主題不是檔案嗎?其實我這本書就是運用我檔案裡的照片拿來編排,所以我在拍的時候當然不會想到這些事情。

還有,我有一門做書課的老師曾說:「攝影書不是創作書。(Photobook is not artist book.)」他為什麼這樣講?對他們來說所謂的創作書是利用書的結構,搭配書能夠放資訊這個特性,去做出整個作品。所以整本書就是一個作品。但是很多攝影書 ——當然你也可以說攝影書是一個作品,不過它們比較接近編排過的作品集或相簿。那個老師就說,你不要做一本相簿,而是要真正非得以書的形式而存在的作品。

《In Between》(在中間) 對我來說就是一個立體的作品。這些照片離開書,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所以拿出來之後它就不存在作品特性了。如果今天看得到這個臉或這整張照片拿出來展覽都不對。我覺得要感受就是要實際拿起來翻,用感官去感受它的質地,包括紙的軟硬度,讓它容易被翻爛或是不容易被翻爛,然後還有封面摸起來的感覺。因為像這個紙,像這樣用力磨一下就掉了,其實蠻容易爛的。

VOP __ 你怎麼編排這些照片呢?

陳 __ 大致上是照時序編排,但還是有依照片或書本的編輯思考過,讓他在敘事上比較流暢,同時讓具體跟抽象的照片交錯出現,閱讀起來更有韻律感。假設完全照時間編排的話,那視覺趣味便會消失。再加上這些照片我又挑過,這個時序就更不真正具意義了。

VOP __ 談談這本書的印刷吧,你是在美國印的?

陳 / 對。你知道有本雜誌叫Conveyor Magazine嗎?之前我的作品有上過他們的雜誌。他們也有做這種小量的攝影書,通常印100到300本,因為他們太忙了,常常只做「熟客」。我在那邊印,就跟他們溝通我要的紙的材質等等。其實我自己有用Blurb做過一本——Blurb是一個線上做書的網站,美國可能比較風行,英國也有。那時候封面我用它最爛的紙印黑白,因為我希望它看起來爛爛的。

 VOP __ 《In Between》從最初的版本便全部都是黑白的嗎?

陳 / 對。至於為什麼是黑白的,其實就是因為當時那支iPhone拍起來的顏色很醜。(笑)真的很醜,你怎麼調都調不好,可是變成黑白之後就還好了。所以就說一開始不是那個意思,慢慢磨來磨去之後,就會覺得其實都還蠻合的。當然這個黑色如果不是我要的感覺,我也不會用。開始做成書之後,第一本書我去買了影印紙,自己用印表機什麼藝術微噴的等級之類印,成本也高。課堂的封面是白的,中間夾了一個火光。後來參加另外一個比賽,我又用有一點發霉的宣紙印了另一個封面。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告訴人家有那麼多版本,可是我覺得還好,就把痕跡都留下來。前兩版是手工的,第三版是Blurb。到這一版,我覺得我這本書已經玩很久了,現在是該把它結束掉了。

VOP __ 我很好奇,你對自己作品的喜好會受到觀者或他人影響嗎?

陳 __ 這樣講好像很媚俗⋯⋯但是會喔,而且我對一張照片的喜好會一直變。舉例來說⋯⋯(翻書)這張照片我當初沒有什麼感覺,也沒拿出來主打,直到它成為休士頓美術館的館藏後,我回去看當初他們選這張照片的那封電子郵件,那時候我想:「咦,其實這張不錯耶,我以前怎麼都沒發現?」然後它就被加上靈光了,這靈光不知道會持續多久。我覺得人都沒辦法百分之確定自己喜歡什麼吧,至少我不行。

舉另外一個例子。例如說我會把照片貼到tumblr上,貼上去之前我可能很喜歡這張照片,但貼上去後,我可能就先看我會收到幾個讚。我的感覺好像是,當我貼上去之後,我就開始可以把我的腦袋換成其他人的腦袋,在對面看這張照片的腦袋,去想這個照片到底好不好。我好像稍微可以獨立一下。或者是我會因為從別人獲得的讚有多少,來稍微評斷這張照片。所以,過一陣子可能因為讚變多了,或許就更喜歡這張照片,或許更不喜歡。有可能這張照片一開始我很喜歡的,到後來不喜歡了。我知道我心裡面還是有真正的好惡,可能需要時間才會出來。所以我一年後會不會喜歡這本書,其實我也不知道。

我覺得好像很難避免去考慮到觀者。通常「好的作品」的定義好像就是大家都很喜歡,大家都覺得很好,不然你很難定義好。對我來說的好作品是最真誠、最獨特、最多人喜歡的最大公約數。獨特性對我而言就是要很自我,充分地把自我非常乾淨純粹地表達出來,而不去模仿誰。不過人當然都是被影響的,在創作的時候好像還是會考慮到看的人。如果是完全給我自己看的話,我什麼都不用考慮;裡面可能會放一些真的很私密的照片,或是一些不用為別人而負責的爛照片,反正別人也看不到。

VOP __ 在你的網站看到「Nowhere in Taiwan 」2015年要在北美館展出的消息。如果就一名創作者而言,你覺得同一系列的作品要出版成書跟在展場展出,有哪些需要考量?差別是什麼?

 陳 __ 展覽空間是一個3D的立體空間,照片可以擺地上,或者甚至可以吊在中間。其實書也是個展示形式,網站也是,展覽空間也是,牆面也是。一般的書有一些基本特性——有順序性、大致上是可攜帶的,然後可以承載資料。在這些特性之下,在書的呈現中擺照片很難逃脫順序性。可是在展場空間裡的順序性就比較模糊。我走到門口可能先看見一整排,走近的時候可能看到一大張。我希望追求的不是那種很古典的,每張照片一字排開,作品中心與眼同高,觀者只專注在框內的東西就好了,其他的不看。我希望整個空間都是我的展覽區域,我想像的展覽和書一樣是整個體驗。展覽怎麼翻頁?用腳翻頁,從這一面牆走到下一面牆。展覽、書、網站等等,這些都是不一樣的展示形式,只是我們或許太神聖化展覽了。

VOP __ 謝謝你詳盡的回答。最後,能不能分享你覺得很棒的創作書或攝影書?

 陳 __ Michael Snow 的《Cover to Cover》。這是第一本讓我邊看邊瞠目結舌,整個人被震懾、觸動的書。我當初是在我們學校圖書館看到的,還要特別申請才能進去看那本書。在台灣要看到或許有點難,但網路上找得到「翻這本書」的影片。還有La Jetée的攝影集,明明是一部都用照片來敘事的電影,卻出了本攝影集,這是怎麼回事?很喜歡這之間矛盾的轉換,馬上就買了。最後想到的是Roni Horn 的《You Are the Weather》,以及 Leigh Ledare 的 《Pretend You’re Actually Alive》,這兩位都是我很喜歡的藝術家。

《In Between》| 陳以軒 | 230頁 | 12.7 x 20.3 cm  | 2013年 | 限量100冊


陳以軒,輔仁大學廣告傳播學系畢,紐約普瑞特藝術學院攝影碩士,目前以台北和紐約爲創作基地,以影像作為主要創作媒材。曾舉辦個展《我要離開這個城市了》(紐約,2013)、《你是懂了嘛》(台北,2014)。其尋找自我與土地的認同的作品《遍尋無處》系列獲休士頓美術館(Museum of Fine Arts, Houston)永久收藏,並將於2015年在臺北市立美術館展出。

I-Hsuen Chen is an artist based in Taipei and New York. He earned his BA degree in Advertising & Public Relations from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Taipei, Taiwan, and received his MFA in Photography from Pratt Institute, New York, USA. Chen is an artist working primarily with images. He had held solo exhibitions in New York(2013) and Taipei(2014). His Nowhere in Taiwan series seeks to locate identification between the self and the land is now in the Permanent Collections of Museum of Fine Arts, Houston. It will furthermore be showcased in Taipei Fine Arts Museum in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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