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力昕
從復刊第六期的《文星》雜誌刊登了我的第一篇攝影評論文字〈影像時代的意義迷陣:試論靜態攝影的虛像與實像〉(1987年2月)開始,三十餘年來我並無系統也缺乏紀律的評論寫作裡,攝影評論是相對較多、較持續的一類文字。又因為新聞/紀實攝影是我當初進入攝影領域的實務學習範疇,以及後來做文化研究之博士論文時的研究對象,歷來的攝影評論文字多環繞在現實主義攝影的討論上,尤其是關於它的意義生產這個問題。
重讀三十年前在《文星》的那篇文章,除了文字青澀立論粗疏令我臉紅之外,我發現從標題開始,今日我所關切的攝影意義建構的議題,在那篇文章裡已經初步的提出。也許這意味著我三十年來對現實主義攝影的討論並無多少長進,仍在同樣的問題上打轉,這讓我汗顏不已;如果我試圖合理化這項尷尬,則可能關於現實主義攝影之意義製造的問題,多少年來依然強大、難以抗衡,而相關的討論與批評則或嫌不夠。
我的評論文字寫的多些,而研究論文則相對很少。我也不是做理論的人,開始得很晚的研究工作,基本上是藉用一些操作性的理論分析攝影的意義建構。在傳播文化這個應用性的知識範疇裡進行攝影研究書寫,我比較在乎它與現實問題的連結。我希望自己相當有限的一點研究性質的寫作,能夠不只作為攝影研究者的參考資料,也希望它們能與更寬一層的讀者對話,無論這些讀者是否為攝影愛好者或創作者。我希望這幾篇論文,可以是另一組文字較長的攝影評論文章,不過多了些參考資料,或比較學術性的行文方式。我希望這些文字對現實社會和政治性的關照,能夠多少與我其他評論文字所冀望產生的作用相似。
在網路與新科技開創了影像意義之全新生命和問題的今日,回顧過去三十年來現實主義攝影在傳統平面媒介上的文化現象和話語生產,也許我們可以發現,無論傳統的紙本平面媒介或網路新媒體,也不論攝影被使用在新聞報導、專題紀錄或者社交媒體上,如果我們仍將攝影的意義理解與傳達方式視為當然,或漫不經心的使用,或者作為一種以為無害的消費品與交換物,那麼,攝影影像隨時隨地生產的話語、權力、意識型態、社會控制,可能會繼續成為一個巨大又無從捉摸的超級幽靈,反噬我們的認識視野、理性、主體、自由,以及存在。
郭力昕,影像文化評論者、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
本文出自郭力昕,《製造意義:現實主義攝影的話語、權力與文化政治》自序,影言社出版,2018年。
《製造意義》 是台灣少見的一本針對本土攝影提出批判思辨的論集。長年關注影像文化、以犀利觀點著稱的評論家郭力昕,在本書中以台灣攝影家作品、攝影集與社會現象的案例切入,透過五篇長論,深度解析在台灣脈絡中的「紀實攝影與新聞攝影」自1980年代台灣解嚴前後至今的實踐與變貌。